如何換領或補辦臺胞證

發表人 永誠證照達人 於 2007/3/12 17:38:42
臺胞證不見了!?如何換領或補辦臺胞證呢?




「臺胞證」是「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簡稱,是臺灣居民來往大陸和在大陸旅行、居留的身份證件,分為五年有效和一次有效兩類。若到期或不慎丟失、毀損,勢必會影響到臺胞在祖國大陸辦事或出行,因此,應當及時補辦。

一、法律依據

(一)《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

(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受理審批簽發工作規範》

二、辦理換領或補證手續的機關

目前,在大陸可以申請換領、補辦五年期臺胞證的地區有上海、江蘇、福建(福州市、廈門市)、海南省(三亞市和海口市)等地,辦理機關為上屬地區被授權的市、縣公安機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有權辦理補發或者換發一次有效臺胞證。

相關部門也正在逐步增加辦理的部門,以方便臺胞辦理。

三、申請的條件

1、在大陸工作、學習、居住的臺灣居民;

2、所持臺胞證遇有到期、損壞、遺失等情形的;

四、辦理程序

(一)辦理人員要求

應由本人直接向公安部授權的上述地區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新的臺胞證,而無需再出境申請辦理證件。年滿六十周歲或者因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親自辦理換發手續的申請人,以及在大陸工作、學習等常住申請人辦理換發手續的,還可委託在大陸的親友、工作或學習單位代辦申請手續。

(二)應提交的檔資料

1、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下同)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2、持有效臺胞證的,應提交其臺胞證;未持有效臺胞證或需補、換發臺胞證的,應另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張。未持有效臺胞證的,還需交驗本人臺灣身份證,並提交影本。

3、交驗與申請有關的證明材料原件,並提交影本:

(1)、在大陸投資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或投資批准書。
(2)、在大陸企事業單位任職、就業的,提交與任職、就業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單位公函或者就業管理部門簽發的就業證。
(3)、在大陸學校、科研單位就學、學習或接受培訓的,提交入學通知書或主管部門的證明。
(4)、在大陸從事教育、科研、文化、衛生、體育等交流活動的,提交所在單位的證明。
(5)、在大陸購置房產的,提交房產證或房產證明。
(6)、與大陸居民結婚的,提交結婚證。
(7)、外國或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工作人員或家屬中的臺灣居民,提交駐華機構的照會或公函。
(8)、寄養在大陸親屬處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陸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陸定居條件的七十周歲以上的臺灣居民,提交大陸關係人出具的關係證明。寄養未成年人還應提交其父母書面寄養聲明、父母身份證件影本。

4、因遺失、被盜原因申請補發臺胞證的,應提交刊登作廢聲明的報紙。公安機關在對外公開的互聯網站公佈作廢證件資料的,申請人可不必登報聲明。

(三)辦理時限

申請的辦理時限自受理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臺胞證申請自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辦結;緊急的申請三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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