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專業】認知療法

發表人 jose 於 2013/7/3 23:00:40
什麼是認知療法

認知療法是最近20年來發展起來的一種心理系統療法。它與人本主義心理學在理論上有密切的關係。認知療法沒有統一的定義,它的理論也沒有統一的綱領,認知療法的治療家持有不同的理論,應有不同的技術方法,但他們的共同點都強調認知過程是作為心理行為決定因素這一根本觀點,認為情緒和行為的產生依賴於個體對環境情況所做的評價,而此種評價又受個人的信念,假設觀念等認知因素的作用和影響。

認知療法就是通過改變人的認知過程和這一過程中所產生的觀念來糾正本人的適應不良的情緒或行為。從而矯正並適應不良行為的心理治療方法。治療的目的不僅僅是針對行為,情緒的外在表現,而且分析病人的現實思維活動,找出錯誤的認知,加以糾正。

它的主要著眼點,放在患者非功能性的認知問題上,試圖通過改變患者對已、對人或對事的看法與態度來改變並改變所呈現的心理問題。 認知療法的基本原則 首先先瞭解認知的基本模式。個人的認知狀態對他的情感和行為的影響是很重要的。如一個人處於應激狀態時,他自己的認知結構決定了他的情緒是焦慮或是憤怒,是抑鬱或愉快,他的行為採取的是逃走或攻擊,由於個人原有的認知基礎不同,對應激的行為和情緒反應也各易。

每個人的人格特點決定了他或她認知的特點和最易受損的敏感點,在某種特殊的應激條件下,這就構成了本人心理上易受傷害的弱點,即為某人心理上易受傷害的觸發點。應激可導致認知結構正常活動的功能損害。當應激使個體處於利攸關時,其原始的自我中心的認知系統可能被啟動,是個體做出極端的,絕對的,單向的判斷,是整個的思維失去意志的控制,減弱了對過強的偏激思維的控制能力,而出現了病理心理過程的表現。

應激,環境,與其他人不良影響的共同作用下可增強不良的認知反應,這些錯誤的認知組成的生物回饋鏈,使某些心理病理現象-如抑鬱,焦慮等得以維持下去。 基於以上認識,思維被視為認知治療的關鍵,改變不良的思維,則能改變情緒和行為。但認知治療並不忽視情緒和行為,並強調治療者應善於引導患者的情感,同時注意患者的行為模式及行為改變的方式。

認知療法的總體策略是交談程式和行為矯正的混合物。在治療中既強調解決當前的主要問題,也注意造成問題的原因。在治療的過程中,應幫助患者解除他們歪曲的認知,與患者共同努力發展用正確的方法去評估他們的經歷。

認知療法企圖從三個不同的水準糾正患者的認知。自動思維為最易於接近的表面思維,這種思維往往是某種特殊情境下立即出現的思維。設想則是較深一層的思維,他是基於原有的條件,及相關的情況所形成的信念。策略或複雜的思維模式為最深層基本信念,可能是一種固定的先入為主的信念。這三種思維層次是相互關聯的。

認知療法的目的就是企圖糾正所有三級水準的錯誤認識。一般來說,自動思維是最不牢固和易於測知的。故在治療早期時針對這一水準為主。當患者已能較容易的識別和測定他的自動思維後,治療者應幫助患者進一步識別他的潛在的設想,這種設想可採用書面表達的形式,更好的方式是採用行為嘗試的方法來表達。最後應是測定,幹預改變策略。由於文化、知識水準及周圍環境背景的差異,人們對問題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和認知。

“認知”是指一個人對一件事或某物件的認知和看法,對自己的看法,對人的想法,對環境的認積和對事的見解等等。例如:同樣的一所醫院,小孩可能依自己的認識和經驗,把它看成是一個“可怕的場所”,不小心就會被打針;一般人會看成是“救死扶傷”之地、可幫其“減輕痛苦”;而有些老年人則可能把醫院看成是“進入墳墓之門”。所以,關鍵不在“醫院”客觀上是什麼,而是被不同的人認知或看成是什麼。不同的認知就會滋生不同的情緒,從而影響人的行為反應。

因此,“認知療法”強調,一個人的非適應性或非功能性心理與行為,常常是受不正確的認知而不是適應不良的行為。正如認知療法的主要代表人物貝克所說:“適應不良的行為與情緒,都源於適應不良的認知,因此,行為矯正療法不如認知矯正療法。”例如,一個人一直“認為”自己表現得不夠好,連自己的父母也不喜歡他,因此,做什麼事都沒有信心,很自卑,心情也常不好。

認知療法的策略,便在於幫助他重新構建認知結構,重新評價自己,重建對自己的信心,更改認為自己“不好”的認知。

認知療法常採用認知重建、心理應付、問題解決等技術進行心理輔導和治療,其中認知重建最為關鍵。對於如何重建人的認知結構,從而達到治療的目的,認知療法的大師們各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艾利斯認為,經歷某一事件的個體對此事件的解釋與評價、認知與信念,是其產生情緒和行為的根源。因此,不合理的認知和信念引起不良的情緒和行為反應,只有通過疏導、來改變和重建不合理的認知與信念,才能達到治療目的。梅欽伯姆認為,人的行為和情緒由自我指令性語言控制,而自我指令性語言在兒童時代就已經內化,雖在成人時意識不到,但仍在控制人類的行為和情緒。如果自我指令性語言在形成過程中有誤,則會產生情緒障礙和適應不良行為。因此,治療包括學習新的自我指令、使用想像技術來解決問題等。貝克也指出,心理困難和障礙的根源來自於異常或歪曲的思維方式,通過發現、挖掘這些思維方式,加以分析、批判,再代之以合理的、現實的思維方式,就可以解除患者的痛苦,使之更好的適應環境。

從另一角度言,認知療法乃是針對心理分析療法的缺陷而發展起來的。因為在心理分析治療時,常著重于心理與行為的潛意識和情感癥結,而這種潛意識的欲望或情感,往往只是施治者的分析預測,不容易向患者解釋,也不容易被患者接受,更不易作為治療的著眼點來操作。但認知治療把著眼點放在認知上,它不必管看不到、也抓不到的潛意識,只要更正這些可用語言描述的觀念、想法、信念,處理好非功能的“認知”即可。既明顯,又具體,易取得患者的理解與協作。

認知療法強調,常見的心理障礙的中心問題是某些歪曲的思維。認知治療在於向患者提供有效的方法以克服盲目、錯誤的認知。從廣義的角度看,認知療法包括所有能改變錯誤認知的方法,如說明、教育、批評、促膝談心等。但作為一種特殊的治療手段,相應地有其特殊的方法、技術和程式。首先,施治者要向求治者說明一個人的看法與態度是如何影響其心情及行為的;其次,幫助求治者去檢討他所持有的對已、對人以及對四周環境的看法,從中發覺跟患者主訴的問題有密切關係的一些“看法”或“態度”,並協助患者去檢討這些看法或態度與一般現實的差距,指出其錯誤認知的非功能性與病態性。最後,督促患者去練習更換這些看法或態度,重建功能性的、健康的看法與態度,以便借此新的看法或態度來產生健康的心理與適應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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