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問答——考試工作

發表人 jose 於 2007/5/28 20:03:18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問答——考試工作

Q:22.什麼人可以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A: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符合規定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Q:23.申請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A:具有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並有一定的專業工作實踐經歷。

Q:24.報考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指哪些專業?
A:相關專業指化學專業、醫學專業、生物學專業。

Q:25.報考條件中對專業工作年限的具體規定了什麼?
A:對中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對大專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對本科學歷的人員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對第二學士學歷、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的人員要求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歷的人員可直接申請參加考試。

Q:26.中藥專業人員考試科目有哪些?
A:中藥專業人員考試科目為: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專業知識(一)、中藥專業知識(二)、中藥綜合知識與技能。

Q:27.中藥專業知識(一)包括哪些內容?
A:中藥專業知識(一)包括中藥學和中藥藥劑學兩部分內容。

Q:28.中藥專業知識(二)包括哪些內容?
A:中藥專業知識(二)包括中藥鑒定學和中藥化學兩部分內容。

Q:29.藥學專業人員考試科目有哪些?
A:藥學人員考試科目為: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Q:30.藥學專業知識(一)包括哪些內容?
A:藥學專業知識(一)包括藥理學和藥物分析兩部分內容。

Q:31.藥學專業知識(二)包括哪些內容?
A:藥學專業知識(二)包括藥物製劑和藥物化學兩部分內容。

Q:32.哪些人員參加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可以免試部分科目?
A: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專業工作滿15年。

Q:33.可以免試的部分科目是什麼?
A:對中藥專業人員可以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對藥學專業人員可以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
  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Q:34.如何理解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試週期?
A: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一個考試週期。即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例如:應試人員于當年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須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若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若其中有一個科目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只承認第二年考試中合格科目的成績,另外三個科目須重新參加考試,如此滾動。

Q:35.考試週期對參加部分科目免試部分的人員適用嗎?
A:不適用,參加部分科目免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Q:36.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在每年的什麼時間舉行?
A: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日期定在每年的十月舉行。2007年度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具體時間是2000年10月20日至21日。

Q:37.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A: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5小時。

Q:38.如何辦理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手續?
A: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攜帶本人的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單位證明信,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辦理報名手續。

Q:39.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部隊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在哪報名?
A:黨中央、國務院、部隊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到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報名。

Q:40.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場設在哪里?
A: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場須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Q:41.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誰負責?
A: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

Q:42.考試工作是如何分工的?
A:考試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考務工作委託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會同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實施。

Q:43.如何理解考試工作中考培分開的原則?
A:考培分開的原則是指參與考前培訓工作的人員不得參與考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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