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貿鬆綁 登陸投資40%上限擬彈性放寬

發表人 永誠證照達人 於 2008/3/5 15:45:24
為吸引台商回台、資金回流,行政院研擬修改行政命令,彈性放寬企業登陸投資40% 上限,據了解,若一切順利,最快明天可望對外宣布,落實兩岸經貿鬆綁的美意。

行政院研擬修改「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彈性調整企業登陸投資40%上限,將現行依個別企業淨值計算的投資上限,改為以「企業合併淨值或個別企業淨值」較高者計算投資上限;投資超限或瀕臨上限者也可以未來一年在國內新增投資來擴大基準。

中國大陸今年實施多項經貿新制,影響台商營運環境,政府為把握這波台商回流契機,協助台商調整布局,持續釋出一波波利多,全力向台商招手。企業界多次爭取的登陸投資40%上限,近日也可望彈性調整。

依現行法規,企業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50億元以下者,赴中國投資上限為40%或8000萬元(取較高者);實收資本額逾50億元、未達100億元者,登陸投資上限計算方式是50億元部分適用40%,逾50億元部分適用30%;實收資本額逾100億元者,50億元部分適用40%,50億元至100億元部分適用30%,逾100億元部分適用20%。

根據經濟部掌握資料,目前接近投資上限的企業家數不多,但外界多認為40%上限將限制企業在台發展,甚至迫使企業轉赴香港掛牌上市。

據透露,行政院擬在不修法前提下,由經濟部修改「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計算級距不變,但把現行依個別企業淨值計算投資上限,改為以企業合併淨值或個別企業淨值較高者來計算投資上限。

至於在中國投資已超限或瀕臨上限的企業,只要未來一年在台灣有新增投資,新增投資金額的40%可加計到登陸投資限額;鼓勵企業在赴中國投資、進行海外布局的同時,同步增加在台灣的投資。

文章轉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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