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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紀人】房地產登記新規實施 房屋繼承或遺贈需進行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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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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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5 14:16 文章: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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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房屋法定繼承登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哪些業務可以合併辦理登記?新實施的《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以下簡稱《規程》)對房屋產權登記做了具體化的規定。21日,在市區八一五中路的活動現場,市房地產管理中心就新實施的《規程》為市民答疑解惑。
今年6月1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的《規程》正式實施。《規程》實施前,想要為房屋辦一張“身份證”不僅手續繁雜,而且申請材料要求未能明細化,讓辦理登記業務的市民往往一頭霧水。《規程》實施後,對房地產登記需要哪些條件、準備哪些材料進行了明細化。 根據《規程》,當事人申請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登記時,提交房屋登記申請書、當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繼承權公證書等材料即可辦理。此外,為了方便市民辦理登記手續,包括以抵押貸款方式預購商品房的,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與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以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與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繼承人將自己的房地產份額轉讓給其他繼承人,涉及的房屋所有權繼承、轉讓等轉移登記等7種情形都可以合併辦理登記。 來源:寧德晚報
2012/07/23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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