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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認證轉換的必要性
為履行中國在有關【國際公約】和【雙邊協定中】所承擔的義務,並貫徹國家『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留學政策,滿足廣大留學人員及其他國(境)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國內升學、就業的需要,為中國招生和用人單位鑒別國(境)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並供諮詢意見,促進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和人才市場國際化的發展,維護學歷學位制度的嚴肅性,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育部批准同意,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面向全國開展對國(境)外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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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主要內容
鑑別國(境)外頒發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機構的合法性,針對別國(境)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證書的真實性,對國(境)外學位的層次與我國學位的對應關係提出認證諮詢意見;為經認證的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認證證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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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在認證受理之列的證書
- 外語補習和攻讀其他非正規課程(如短期進修)所獲得的結業證書。
- 進修人員和訪問學者的研究經歷證明。
- 國(境)外教育機構頒發的預科證明。
- 未經國內教育主管部門批准的合作辦學機構所頒發之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 函授、遠端教育及網路教育取得的國(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
- 非學術性國外或境外榮譽稱號或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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