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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辦護照、過期換照:身份證正本,2吋脫帽相片2張(需為白色背景),男性申辦者需檢附兵役證明正本,過期換照者須加上舊照正本。
- 遺失補發:除第一項證件外需另檢附遺失證明(請至分局辦理遺失證明,遺失證明上須有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
- 更名換照: 除第一項證件外須檢附舊護照以及近三個月戶籍謄本。
- 接近兵役役男(16歲以上未役男性):除第一項證件外未滿20歲須另檢附監護人身份證影本,護照辦好後須辦理役男出境(網路申報或是至鄉鎮市區公所兵役課)。
- 未成年人:除第一項證件外14歲以上一定要附身份證正本,14歲以下附戶口名簿正本以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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